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5-25 浏览次数: 9

 

    为加强中心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一、 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根据新学期实验教学的具体任务和任课教师意见,制定出本实验室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报中心审查。中心应严格审查,控制费用,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分管院长审批。

    二、 低值易耗品购置:中心根据学院审查批复的意见,立即组织采购。

    采购方法:1)能招标采购的物品,可邀请2-3家信誉好的专业经销公司议标购置;2)其余物品,采用三人以上的集体采购形式购置。

    三、 低值易耗品管理:因中心无库房,购置物品无法集中存放,加之所购物品均为实验室当学期急需物品,数量也较少,因此除水质实验室外,其他实验室购置物品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登记管理,中心存档。水质实验室因购物品多为化学药品,单独设药品室专人管理,建帐,领用与管理分开,领用时登记。

    四、 低质易耗品使用审查:建立实验室低质易耗品使用期末审查制度,中心对各实验室低质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详细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 

                                        水利土木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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